仲裁的本意是地位居中的人对纠纷的裁断,俗称“公断”。从字义上讲,仲裁的“仲”字表示地位居中的意思,“裁”字表示对是非进行评断,做出结论的意思,二字连用,意即有地位居中的人对争议事项公正的做出评断和结论,也即居中公断之一。法律意义上的仲裁,是指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依据仲裁协议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按照法定程序做出有法律效力的裁决的行为。简而言之,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当时人共同将争议事项提交第三者居中做出裁决的一种方法。在当今世界,仲裁是一种重要的与司法诉讼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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